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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生男子突然出现,还摆出了一副下一刻就会开枪的样子。情势似乎一触即发,危险到了极点。但莫云并没有惊慌,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人没有危险,或者说,危险还在他能够处理的范围内。

    事实上,他早就发现了男子隐藏在旁边的树林里。

    不过,虽然他胸有成竹,但身后的池慕云似乎有些腿软,因为她抓住了他的胳膊,而且很用力,似乎下一刻就会摔倒。

    在她站不稳露出马脚之前,莫云对持枪的男人冷静地说:

    “你在干什么?”

    白人青年听闻,讪讪地笑笑,松开了扳机,放下枪,勾起嘴角说:“莫,我跟你开个玩笑。”

    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

    “并不好笑。”莫云冷淡道。

    “你还是这么冷酷和镇定,我还以为能吓你一跳呢。”白人青年笑容满面地走上来,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感到身后的女孩站稳了一些。

    “天快黑了,我们还是尽快回去吧。”莫云说。

    “哦?你和池发现了什么吗?”白人青年问。

    “现在还不好说。”莫云摇摇头。

    三人走向搭建起帐篷的营地。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林间的一片空地上。这里搭建起了五顶颜色大小各不相同的帐篷,帐篷中间燃烧着一团篝火,木柴哔哔啵啵地燃烧,橙红色的火焰层层起伏,喷薄,散发出浓浓的暖意,让人感觉到温暖和安全。篝火旁边,围坐着四男一女,都穿着探险专用的迷彩保暖服。

    “各位,猜猜谁回来了?”白人青年还没有走近,就迫不及待地喊道。

    围坐在篝火旁的几人正在聊天,听到白人青年的话,纷纷转过头来,看到莫云两人,同时站起身,迎接过来。

    随着他们走近,莫云也看清了他们的大致样貌。为首的一个金发男青年,长相英俊帅气,是典型的欧洲帅哥,浓眉大眼,深蓝色的瞳孔,高鼻梁,举止谦和;另外唯一的一个金发女生,看起来和金发青年关系亲密,因为他们挽着手,似乎是恋人。还有一个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的矮个子青年,以及一个外表显得有些木讷的青年。他们看起来都很年轻,像是大学生刚毕业不久。

    “莫,你回来了,我们刚才还在谈论你。”金发青年笑着说。

    “嗯。天黑得很快。”莫云说。

    “嗯,天黑之后,这里的气温会骤降到零度之下。”金发青年拍拍他的肩膀,“来火边暖暖身子吧。”

    “好。”莫云转身,拉住池慕云的手。

    女孩的手微微缩了一下,但没有甩开。莫云并不是想故意占女孩的便宜,而是因为在这种人多的场合,她有可能会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导致自己两人露出马脚,从而使得任务失败。因此,他有必要稍微引导和帮助一下她。

    “你和池的感情真好。”白人青年羡慕道,“早知道该把我的女朋友也带过来。”

    “她不是已经在这里了吗?”旁边的矮个青年捏住了白人青年的手。

    “滚滚滚。”白人青年没好气地甩开。

    几人围绕着篝火重新坐下。


    “莫,你和池突然出去,是发现什么了吗?”金发青年问。

    “是的。”莫云虽然完全不知道发现了什么,但也面色不变,接话道,“我杀死了一头野猪,还有一些奇怪的痕迹。”

    “野猪?”白人青年惊呼道。

    “是的,有一辆轿车那么大。”莫云用手比划了一下。

    “那应该够我们吃好几天了。”白人青年兴奋地搓搓手,“烤猪排可是一道美食。我带了油、盐还有孜然粉、辣椒粉,还有专业的烤架。”

    “不愧是我请来的探险专家,居然能杀死那么大的野猪。”金发青年赞叹道,随即好奇地问:“你是怎么杀死它的?”

    “它原本就受了重伤。”莫云冷静道。

    “是北原狼吗?”看起来有些木讷的青年问。

    “不知道,但我认为狼的爪子不可能留下那样长和深的伤口。”莫云摇摇头,“等明天天亮之后,我可以带你们一起去看看。”

    “那太好了。”

    莫云是一个很喜欢观察的人,身为一个作家,他平时很喜欢观察身边每一个出现的人,去仔细琢磨对方的心理和动作。他两腿盘起,坐在篝火旁,一边用含糊不清的话语搪塞篝火旁的众人,一边仔细观察着他们的特点,并且从对话中分离出有用的信息。大约半小时后,他便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金发青年的中文名字叫王朗,但他本人和女朋友都不是中国人,而是属于一个没有听过名字的国家,毕竟这里是平行世界,语言和地理特征都和现实有所不同。王朗的本名是格林·威廉斯,他的金发女朋友名字是凯特琳·舒尔茨,这次的探险队就是由格林和凯特琳两人召集的,他们都是同一所大学认识的朋友。

    刚才举枪吓唬莫云的白人青年叫庞贝·弗罗雷斯,是一个对美食非常狂热的爱好者,不管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烧烤工具,可以说是一个资深“吃货”;喜欢开黄色玩笑的矮个子青年,沙比尔·迪安,是一位旅游爱好者,喜欢在全世界各地游玩;而另外一个神色有些木讷,不善言谈的青年,叫做汉斯·卡波,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

    为了便于识别和记忆,他在心里偷偷给这些人分别起了一个容易记忆的绰号。

    格林是探险队的队长,她的女朋友凯特琳是除池慕云之外的唯一女性,因此都很好记;而另外的那个吃货叫庞贝,和一座古罗马城市的名字相同;然后是矮个子沙比尔,最后是生物学家汉斯。

    也就是说,算上他和池慕云,探险队一共有七人。

    但是莫云刚才已经观察过,篝火附近的帐篷只有五顶。这似乎意味着,有两人是住在同一顶帐篷里的。结合现状来看,格林和凯特琳是情侣,而他和池慕云在这个世界的身份似乎也是情侣,因此他们应该会住在同一顶帐篷中。

    结合这个猜测,他环视一周,找到了一顶灰色的,表面镶嵌有“madeinchina”字样的面积较大的尖顶帐篷。那应该就是他们所在的帐篷。

    看到他的目光,矮个子沙比尔似乎明白了什么,笑道:“天还没黑,莫就想着要回帐篷了,我还以为你们刚才在外边就……”

    众人哈哈大笑。

    莫云也尴尬地笑了一声,只有池慕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

    她好像没听懂,不过莫云也不会解释给她听的。

    “为什么池从回来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说话?”凯特琳突然问。

    “我……”池慕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可能有点着凉了,身体不太舒服。”莫云说,同时悄悄捏了下她的手。

    “哦,对。”女孩立刻点了点头,用虚弱的语气说道,“刚才在



第3章 探险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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