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4 第 14 章  回到古代当咸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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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陆师傅吵闹,裴清也松了口气,这家伙真是太能说了。

    就陆师傅这个声量,不说师德的话,当老师还挺合适的,不然在这种没有扩音器的时代,声音小了点,教室又这么大,边角的学生都听不到。

    陆师傅一脸笑意地迎人进来,来的是几个内侍和宫女,手中都端着几个盒子,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裴清估计东西应该不重,不然这几个内侍也不会拿得这么轻松。

    为首的内侍裴清认识,昨日在紫宸殿刚刚见过,对方扫了眼屋内,注意到裴清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对他笑了一笑,然后开始宣读皇帝赏赐的旨意,大意就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读书,特意赏赐他们两支笔,让他们好好使用,不要辜负朕的期待。

    其他人都好奇皇帝会赐什么笔给他,而裴清则是想到了谢云煜早上和他说的话,该不会这么快就应验了吧。

    内侍第一个将盒子送到了太子手上,随后便是大皇子,而后便喊到了裴清的名字。

    陆师傅脸上的笑容在听到裴清名字的一瞬间僵住了,下意识想问是不是喊错了名字,可是见内侍对着裴清一脸笑意,又把话给吞了回去。

    不,不要紧,如果裴清受皇上看重的话,那他训斥裴清,反而更是刚正不阿,显得他不畏强权。

    陆师傅内心稳了稳,给裴清递上盒子后,后面的伴读和皇亲就没有这个荣幸独得一个盒子,只能从盒子里领笔。

    见到盒子打开,其他人都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微微探头看过去,就看到盒子里面装着几只羽毛。

    不对,是羽毛笔。

    所有人下意识地看向裴清桌案上的羽毛笔,除了没有笔管上的装饰,两支羽毛笔几乎是差不多的样子。

    想到陆师傅说的话,不少人都忍不住看向陆师傅,想看看对方此时是什么脸色。

    陆师傅看着面前的羽毛笔,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注意到其他学生都在看他,更是脸皮都要烧起来了。

    如果不是知道此时拂袖而去的结果是他承担不起的,他真想立刻离开这里,也好过在这继续丢脸。

    内侍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但也注意到殿内的气氛有些不对,狐疑地看向陆师傅,陆师傅勉强挤出笑容,让喊到名字的人过来受礼。

    等到内侍离开,陆师傅脸上的笑容也瞬间垮了下来,面对裴清的目光,再也说不出话来。

    毕竟皇帝都说羽毛笔好了,你还敢说羽毛笔坏吗?

    别人敢不敢他不知道,反正陆棹是不敢说了。

    一堂课沉默着开始,课上,有人注意到裴清直接拿着羽毛笔写字,便模仿他的样子开始书写。

    一开始还不太习惯,可是写了一会儿就发现这羽毛笔确实不错,写起字来顺手,也不累,速度还快。

    虽然字体是不如毛笔字体优美,可在课上做笔记就比毛笔字方便。

    用毛笔的话,一般情况下他们只来得及记半句,后半句就要靠脑子记住,可现在,师傅说完没一会,他们也就差不多写下来了。

    一时间,殿内都是羽毛笔笔尖落在纸上的沙沙声。


    讲学结束,陆师傅也没有脸继续待下去,脚步匆匆地离开了,其他人看着他比平时要快不少的步伐忍俊不禁。

    若是平时,听到有学生笑话自己,陆师傅定然要狠狠惩罚一番,可此时,他压根没有勇气回头,只能加快脚步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不光是裴清他们收到了羽毛笔,就连妃嫔和大臣也都收到了皇帝赏赐的羽毛笔,不过受宠程度和地位的高低也决定他们得到的羽毛笔是珍惜还是寻常。

    谢云煜也得到了一支赏赐下来的羽毛笔,他属于是既得皇帝看重,地位也不算差,用的是天鹅羽,羽毛洁白胜雪,笔管用银器装饰,风雅又繁丽,而且加上一层装饰后,握笔的手感也更好了些。

    其他羽毛笔还是原来的笔尖,可其中一支羽毛笔上套着青铜笔尖。

    “这么快就做出来了?”裴清到书房做功课,注意到谢云煜带回来的羽毛笔笔尖不太一样,定睛一瞧惊讶道。

    “是工匠手工打磨出来的,暂时还不能量产。”谢云煜摇摇头,“一盒羽毛笔里只有这一支羽毛笔有笔尖。”

    而且这笔尖也不是每盒都有,只有皇帝的心腹重臣才有这个待遇,其他人都只能用普普通通的羽毛笔。

    人无我有最是惹人嫉恨,尤其是其他得到笔尖的人,不是宰相就是国公,而谢云煜一个大理寺少卿在里面,显得有几分不合群。

    为了这支羽毛笔,谢云煜今天没少被人说道。

    “这笔尖还是托了清儿你的福。”谢云煜笑道。

    “我的福?”裴清有点没懂了,他好像也没有做什么吧。

    “陛下惦记着是你说的做金属笔尖,笔尖做出来给你留了一份,因为你又想起我,就给我也添了一份。”谢云煜淡笑着解释。

    他不光是高兴自己被皇帝记住,也高兴于陛下还惦记着裴清,愿意给一份赏赐,这样,裴清也不会因为太子和大皇子的事,处境变危险。

    “你的那份陛下还没来得及赐下来,你先试试这支。”谢云煜将手里的笔递给裴清。

    因为加了装饰和笔尖,羽毛笔不再是轻飘飘的,入手还有种沉甸甸的,给裴清一种拿着钢笔的感觉,在纸上试着写了写,裴清发现加上笔尖后的好处。

    比之前书写起来更加的丝滑,也不容易钩破纸张,出墨也更均匀。

    赏赐下来的羽毛笔自然是要用的,哪怕有大臣用过之后觉得不如毛笔,可这可是皇帝赏赐的,怎么着也得用一段时间,而用着用着,不少人就发现羽毛笔的好处——简单方便。

    在需要速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速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发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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